刘鹏九
生平
编辑清光绪二十七年辛丑九月初五日(1901年10月16日)戌时生(另一说为清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十八日生)。父子立公,母刘周氏。刘鹏九自幼聪明活泼,深得父亲子立公喜爱,并亲授刘鹏九四书五经,奠定其国学基础。[2]民国十年(1921年)以后,赴法国留学,起初入巴黎高等商业专门学校学习,获商学硕士学位。民国十二年(1923年)至民国十六年(1927年),复入巴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在此期间,因爱国反共,故加入中国青年党。[3]
民国十七年(1928年)自欧洲归国。同年10月,获聘厦门大学教授,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6月,卸职赴上海。民国十八年(1929年)8月,获聘复旦大学教授,至民国廿一年(1932年)2月离职。在此期间,为学生编有“法国政党”、“国际公法新论”、“经济地理”、“商学槪论”、“法文文法大纲”等讲义,其中“法国政党”一书于民国廿二年(1933年)九月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此外,他还曾任中国青年党上海市执行委员会主席。民国廿一年(1932年)3月赴龙州,任广西边务学校主任教官,训练对法属安南办理外事的人员,并且他还兼任广西对汛督办署上校教官,至民国廿七年(1938年)十二月卸任。民国廿四年(1935年)夏,在武昌与万灵玉女士结婚,婚后偕妻子仍返龙州任教。万灵玉裔出浙江瑞安的名门。[3]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鹏九于民国廿九年(1940年)秋,携眷入四川,出任成都川康农工学院教授兼工商管理学系主任,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离职。曾任中国青年党成都市党部主席,并任《新中国日报》撰稿。[3]
抗日战争胜利后,刘鹏九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5月由重庆搭乘江轮复员返回上海。同年11月,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出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届立法委员,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卸任。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8月,获国民政府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委员。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获聘为中华民国出席联合国贸易暨就业会议代表团顾问。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获聘为农林部顾问,至同年12月卸任。1948年1月,参加行宪首届立法委员竞选,本已当选,但公布名单之时,仅得候补委员。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8月,任中华民国驻英国大使馆商务参事,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2月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乃卸职返回台北。[3]
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4月,刘鹏九获聘为行政院参议,至民国五十五年(1966年)3月卸任。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11月,与陈启天等人创办《新中国评论》月刊(该刊民国六十一年(1972年)6月停刊)。民国四十七年(1958年),亚洲人民反共联盟(简称“亚盟”)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刘鹏九当选常务理事,此后一直连任至第八届。民国四十八年(1959年),刘鹏九所译“法国人权宣言及第五共和宪法”一书出版,列入新中国评论丛书。同年6月,亚盟第五届会议在韩国汉城召开,刘鹏九为中华民国代表团代表之一。刘鹏九到台湾后,一度迁居台中市,后迁回台北市厦门街四十八巷十五号定居。刘鹏九曾应台中国际 天主教文教会的邀请,与数位外国籍神父合编中、英、法国际辞典,复应聘在欧洲语文中心任教。[3]
民国五十九年(1970年)8月,刘鹏九忽感血压升高,双腿乏力,送入台北市福州街邮政医院治疗,不久出院。民国六十二年(1973年)7月,举家迁居美国,先在加利福尼亚州停留,同年8月迁居威斯康辛州麦迪森城。民国六十三年(1974年)11月,复迁居马里兰州,同年12月又迁居加利福尼亚州艾索瑞图定居。民国六十八年(1979年)1月,因前列腺肥大,曾动手术。此后偶发炎症或流血尿,但不严重。民国七十二年(1983年)2月,突发中风,导致右半身不遂,语言能力丧失,乃住院诊治,继而易地进行复健运动及语言训练,疗效不显著。遂于同年5月下旬送入卡森疗养院,接受长期治疗。[3]
刘鹏九的妻子万灵玉于民国七十五年(1986年)3月4日因癌症病逝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柏克利的医院,享年72岁,同月七日卜葬于加利福尼亚州柏克利的“日落景观坟场”。刘鹏九则在美国卡森疗养院养病四年,于民国七十六年(1987年)5月10 日(农历四月十三日)清晨在睡眠中逝世,享年87岁。同月15日,与妻子合葬于日落景观坟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