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主席
榮譽性質的職務
名誉主席,又称为荣誉主席等,一种荣誉称号或名誉性职务,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名义上的主席,多以赠给的名义授予,表达对被授予者的尊重和认可。
案例
编辑-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和代理主席职务的宋庆龄于1981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的称号。[1]
- 中国国民党的连战和吴伯雄卸任党主席后成为荣誉主席。2015年1月,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认为党章中并未规定荣誉主席,取消了此规定。[2][3]
- 基拉宁和萨马兰奇在卸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之后被选为终身名誉主席。[4]
- 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一般由中国国家主席或中国国家副主席担任,现任是王岐山。[5]
- 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中曾经表示,必要时可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职;不过,当时任职中共中央主席的毛泽东最终没有出任名誉主席,而是在中共七大、八大、九大、十大中连任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直到1976年逝世。中共中央主席成为毛泽东终身任职的职务,此职最终在1982年中共十二大被总书记取代。
参考文献
编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宋庆龄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的决定.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0).
- ^ 施晓光. 朱立倫定調 不再有榮譽主席. 自由时报. 2015-01-23 [2015-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3).
- ^ 国民党“荣誉主席”告别历史舞台的背后玄机.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7).
- ^ 萨马兰奇可能当选国际奥委会终身名誉主席. 中国新闻社.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3).
- ^ 王岐山获聘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新华社. 2018-06-29 [2020-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