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维祺(1587年—1641年),字介孺,号恒栖,新安(今属河南)人。谥忠节,清朝谥忠敬[1]。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授兖州推官,擢吏部主事,更历四司。历考功、文选员外郎,进验封郎中。魏忠贤禁毁书院,维祺立芝泉讲会,与杨涟、左光斗相唱和。崇祯元年,起尚宝司卿,迁太常少卿,督四夷馆。崇祯三年(1630年),擢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六年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被劾辞。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军克洛阳,维祺劝福王朱常洵散财饷士,福王不从,维祺乃尽出家私,设局赈济。福王匿迎恩寺,遇维祺。维祺道:“名义甚重,王毋自辱!”,一并被俘,维祺在周公庙被杀,年五十五,赠太子少保。有《明德先生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