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 (成化进士)

吴洪(1448年—1525年),字禹畴,号立斋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吴洪
大明南京刑部尚书
籍贯直隶苏州府吴江县
字号字禹畴,号立斋
出生正统十三年(1448年)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
逝世嘉靖四年(1525年)
直隶苏州府吴江县
配偶娶王氏,赠淑人;继娶夏氏,赠淑人
亲属(子)吴山吴岩、吴㠐、吴崑
出身
  • 成化七年辛卯科举人
  • 成化十一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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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科应天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升郎中,二十三年(1487年)二月出为贵州按察司副使[1],丁忧,服阕,弘治六年(1493年)三月复为广东按察司副使,十一年(1498年)十一月升福建按察使[2],十四年(1501年)四月升太仆寺卿,十八年(1505年)十一月升工部右侍郎,督理易州山厂,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令回工部管事,二年(1507年)闰正月升工部左侍郎,提督修理京通仓廒,二月提督修理上林苑海子行殿屋宇等处,三年(1508年)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五年(1510年)正月致仕归里。嘉靖四年(1525年)卒,享年七十八岁。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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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绍宗;祖父吴伯昂,赠太仆寺卿;父吴璋,赠太仆寺卿[3]。子吴山吴岩、吴㠐、吴崑。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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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丁亥 升刑部郎中杨茂元、杨光溥、张抚,监察御史阎仲宇、徐舟、杨纯,大理寺右寺正李逊,南京刑部郎中吴洪,南京监察御史孙需,江西按察司佥事庄恭,福建佥事杨峻,广东佥事翁晏,山东佥事刘寅、刘璋,河南佥事董龄,云南佥事刘福,陕西佥事翁遂,绍兴府知府李延,云南府知府陈揆,河间府知府顾佐,漳州府知府刘瀚,福州府知府陆珩俱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广;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抚、舟、需、龄、佐,四川,龄抚民;仲宇,山东;纯、逊、福、遂、瀚、珩,陕西,纯抚民;洪、揆,贵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广西。
  2.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2591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