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洪 (成化進士)
吳洪(1448年—1525年),字禹疇,號立齋,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吳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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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
字號 | 字禹疇,號立齋 |
出生 | 正統十三年(1448年) 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
逝世 | 嘉靖四年(1525年) 直隸蘇州府吳江縣 |
配偶 | 娶王氏,贈淑人;繼娶夏氏,贈淑人 |
親屬 | (子)吳山、吳巖、吳㠐、吳崑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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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成化七年(147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二甲第三十四名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升郎中,二十三年(1487年)二月出為貴州按察司副使[1],丁憂,服闋,弘治六年(1493年)三月復為廣東按察司副使,十一年(1498年)十一月升福建按察使[2],十四年(1501年)四月升太僕寺卿,十八年(1505年)十一月升工部右侍郎,督理易州山廠,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令回工部管事,二年(1507年)閏正月升工部左侍郎,提督修理京通倉廒,二月提督修理上林苑海子行殿屋宇等處,三年(1508年)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尚書,五年(1510年)正月致仕歸里。嘉靖四年(1525年)卒,享年七十八歲。
家族
编辑參考
编辑-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丁亥 升刑部郎中楊茂元、楊光溥、張撫,監察御史閻仲宇、徐舟、楊純,大理寺右寺正李遜,南京刑部郎中吳洪,南京監察御史孫需,江西按察司僉事莊恭,福建僉事楊峻,廣東僉事翁晏,山東僉事劉寅、劉璋,河南僉事董齡,雲南僉事劉福,陝西僉事翁遂,紹興府知府李延,雲南府知府陳揆,河間府知府顧佐,漳州府知府劉瀚,福州府知府陸珩俱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廣;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撫、舟、需、齡、佐,四川,齡撫民;仲宇,山東;純、遜、福、遂、瀚、珩,陝西,純撫民;洪、揆,貴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廣西。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2591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