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州唐朝时设置的,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境。 贞观八年(634年),改越州置,治所合浦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东北旧州)。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北海市二县市。天宝元年(742年),改合浦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廉州。北宋开宝(968年—976年)年间,移治今合浦县。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废,咸平元年(998年)复置。

元朝至元十七年(1280年)改廉州路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廉州府,旋又改州。洪武十四年(1381年),仍改廉州府。

中华民国时期(1911年-1949年),合浦县先后隶属于广东省钦廉道、南区绥靖公署和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51年5月10日将合浦县下辖的北海东镇、西镇、高德乡、涠洲乡划出设北海市。1952年划归广西省。1955年划归广东省。1965年再次划归广西僮族自治区,隶属于钦州专区。1987年7月合浦县改由北海市管辖。

廉州刺史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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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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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刺史考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