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华 (正德进士)
徐文华(1480年—1537年),字用先,号东岩,四川嘉定州(今四川省乐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戊辰进士。嘉靖初官至大理寺少卿,因李福达案遣戍。
徐文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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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左少卿 | |
籍贯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嘉定州 |
字号 | 字用先,号东岩 |
出生 | 成化十六年(1480年)正月初六日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
配偶 | 娶刘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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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徐文华治《诗经》,由州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十一名,第三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授大理评事,五年三月擢拔山西道监察御史,六年巡按贵州,曾与巡抚魏英平定苗乱。与程启充、彭汝实、安磐同为嘉定人,时称嘉定四谏。又改云南道御史,十一年十月因进谏武宗而下诏狱,废黜为民[3]。
明世宗即位起用,正德十六年六月起任陕西按察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调任河南提学副使,闰四月入为大理寺右少卿,三年八月转左少卿。大礼议事件爆发,反对世宗立场,次年七月再次倡导廷臣伏阙哭谏,停俸四月[4]。嘉靖六年(1527年),李福达案起,而下狱,后贬戍辽阳,十五年闰十二月被赦免回籍为民,死于归途。隆庆初年,赠左佥都御史[5]。
家族
编辑曾祖徐朝显。祖父徐远。父徐大寿。母饶氏。具庆下,行二,兄文会、弟文治[6]。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徐文华,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大理评事。擢监察御史,巡按贵州。乖西苗阿杂等倡乱,偕巡抚魏英讨之,破寨六百三十。玺书奖劳。江西副使胡世宁坐论宁王宸濠系诏狱,文华抗疏救曰:“世宁上为圣朝,下为宗室,竭诚发愤,言甫脱口,而祸患随之,亦可哀也。宁王威焰日以张,隐患日以甚。失今不戢,容有纪极。顾又置世宁重法,杜天下之口,夺忠鲠之气,弱朝廷之势,启宗藩之心,招意外之变,皆自今日始矣。”不纳。帝遣中官刘允迎佛乌斯藏,文华力谏。不报。马昂纳妊身女弟于帝,又疏谏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陛下万乘至尊,乃有此举,返之于心则不安,宣之于口则不顺,传之天下后世则可丑。谁为陛下进此者,罪可族也。万一防闲阔略,不幸有李园、吕不韦之徒乘间投隙,岂细故哉。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闼,陛下降绌等威,与之乱服杂坐,或同卧起,祖宗法,莫此为甚。马姬专宠于内,昂等弄权于外,祸机窃发,有不可胜言者。乞早诛以绝祸源。”亦不报。文华既数进直言,帝及诸近幸皆衔之。会文华条上宗庙礼仪,祧庙、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考证经义,悉可施行。帝怒,责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礼官暗于经术,又阿帝意,遂奏文华言非是。命下诏狱,黜为民。时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世宗即位,起故官,历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入为大理右少卿,寻转左。时方议兴献帝“大礼”,文华数偕诸大臣力争。明年七月复倡廷臣伏阙哭谏,坐停俸四月。已,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会廷臣大议,文华与汪伟、郑岳犹力争。武定侯郭勋遽曰:“祖训如是,古礼如是,璁等言当。书曰大臣事君,当将顺其美。”议乃定。及改题庙主, 文华谏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称。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称。不若直称曰孝宗 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犹两全无害也。”疏入,命再夺俸。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六年秋,李福达狱起。主狱者璁、萼、献夫,以议礼故憾文华等,乃尽反狱词,下文华与诸法官狱。狱具,责文华阿附御史杀人,遣戍辽阳。遇赦,卒于道。隆庆初,赠左佥都御史。自大学士毛纪、侍郎何孟春去位,诸大臣前争“大礼”者或依违顺旨,文华顾坚守前议不变。其被谴不以罪,士论深惜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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