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
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承宣)是越南后黎朝所设置的一级行政区划,全称赞治承宣使司,首见于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改东京、东、西、南、北、海西五道,为1府(中都府)、十二承宣,洪德二年(1471年)再增广南承宣,自此黎朝一共管辖十三承宣,分别为京北承宣、山西承宣、安邦承宣、兴化承宣、宣光承宣、太原承宣、山南承宣、海阳承宣、谅山承宣、清华承宣、乂安承宣、顺化承宣、广南承宣。
称呼
编辑黎圣宗仿明朝之制,设置赞治承政使司掌军民簿籍,又简称为处、承司,下设承政使、参政、参议之职。清刑宪察使司掌陈言纠劾、审谳狱讼,又简称为道、宪司,有宪察使、宪察副使之职。都总兵使司掌兵政 又简称为镇、都司、镇司,置有总兵使、总兵同知、总兵佥事。
沿革
编辑光顺七年(1466年)黎朝初定一府十二承宣分别为
光顺十年(1469年)黎朝朝廷再度对各承宣所辖府州县调整及更改承宣之名,中都府改奉天府、南策承宣改海阳承宣、太原承宣改宁朔承宣、北江承宣改京北承宣、清化承宣改清华承宣、国威承宣改山西承宣、天长承宣改山南承宣,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黎圣宗下令制作各承宣地图(划定版图),各承宣改题为“处”,各承宣亦称为处,黎襄翼帝洪顺年间再改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