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郡。
南朝宋元徽元年(473年)置新昌郡,治顿丘县(今安徽省滁州市),属徐州。南朝齐属北徐州,下辖顿丘县、谷熟县、尉氏县。南梁和北朝属南谯州。北齐天保后为南谯州治所。北周下辖顿丘县、高塘县、乐巨县。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除新昌郡,三县合并为新昌县,新昌县直属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