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茂(?—17世纪),字南居,山东莱州府掖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之茂是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的进士,获授河间知县,转调太康,之后入朝担任礼部主事、户部郎中,又迁官西安知府、陕西神木副使,多次平定盗寇[1]。他和温体仁不合,改官河南驿传,调往湖广后归乡。
弘光帝继位,起用李之茂为工科给事中;南京失守,他住在小屋不响应清朝征召,直到去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