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方兴(?—1665年),字浡然,清初大臣。辽东广宁卫(今辽宁北镇)人。

原为诸生天启二年(1622年)广宁之战归顺女真皇太极命其掌书记,考试中孝廉,授予牛录额真之头衔,又提拔为内秘书院学士,参与编修《清太祖实录》。杨方兴嗜酒,曾在酒后冲犯皇帝圣驾,被判死刑,皇太极赦免他,命他戒酒。

顺治元年,随着清兵入关。七月授予河道总督之位。李自成进兵,决黄河堤,水淹汴梁,水灾频仍,土匪蜂起,杨方兴上任之后,修筑各堤,消灭土匪,后又引咎辞职,表奏提拔方大猷

顺治十年,黄河决堤于封丘大王庙,毁灭县城,冲毁安平堤、邳州、朱源寨。杨方兴发动夫役数万人治河,堤防一筑好就决堤,给事中周体观弹劾方兴,方兴抗辩,自请辞职,皇帝慰留。顺治十一年,给事中林起龙又攻击方兴贪污,但朝廷查明方兴清廉而贬了起龙,治水到顺治十三年才勉强成功,耗费白银八十万两。

直隶总督李荫祖弹劾方大猷贪污,方兴亦弹劾大猷,皇上认为方兴不先举发,责备他。给事中董笃行又弹劾方兴徇私包庇,方兴降级留任。十四年,乞休,加太子太保致仕。方兴所居仅蔽风雨,布衣蔬食,四壁萧然。康熙四年卒,赐祭葬。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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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79》,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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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列传第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