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标(15世纪—16世纪),立之南直隶徽州府祁门县查湾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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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标在弘治八年(1495年)中举人,十二年(1499年)成进士[2],获授武定知州有名声,调官易州,在当地振兴教化、减省刑罚、宽免市税、省却差役,令民心大悦。

之后汪标升任南京刑部郎中,因事触怒刘瑾而外放为鹤庆知府,人民都喜爱他,调往大理时百姓都挽留他,并立亭纪录此事[3],到正德十四年(1519年)陞云南按察司金齿兵备道副使[4],此后致仕。

汪标的儿子汪溱,为正德十二年进士[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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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志》:汪标,字立之,居查湾,宏治己未进士,知山东武定州,复知北直易州,所至兴教化、省刑罚、蠲市税、减夫征,民大悦。迁南京刑部郎中,以事忤刘瑾,瑾怒人曰:“可以去矣!”标曰:“触瑾而死,于义何恨!”出知鹤庆府,未期年政通民和,改大理,濒行民遮拥不得前,寻升金齿兵备致政。子溱有传。 见《通志》、府县旧志
  2. ^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宏治八年乙卯(举人)……汪标 习《春秋》,居十五都查湾,中宏治己未科进士
  3. ^ 光绪《鹤庆州志·卷二十一·名宦》:汪标 嘉靖【正德】时以进士知府事,民悦其政,去日百姓攀留,为立亭作记,大理杨宏山撰文。
  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正德十四年四月己巳)陞监察御史贾启为光禄寺少卿,大理府知府汪标为云南按察司副使,山西佥事刘经为陕西苑马寺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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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
  • 同治《祁门县志》·卷二十五·人物志
  • 光绪《鹤庆州志》·卷二十一·名宦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
官衔
前任:
王勋
明朝武定州知州
弘治年间
继任:
赵永祯
前任:
戴敏
明朝易州知州
1503年-弘治年间
继任:
王道
前任:
孙伟
明朝鹤庆府知府
正德年间
继任:
陆栋
前任:
梁珠
明朝大理府知府
正德年间-1519年
继任:
谢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