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標
生平
編輯汪標在弘治八年(1495年)中舉人,十二年(1499年)成進士[2],獲授武定知州有名聲,調官易州,在當地振興教化、減省刑罰、寬免市稅、省卻差役,令民心大悅。
之後汪標陞任南京刑部郎中,因事觸怒劉瑾而外放為鶴慶知府,人民都喜愛他,調往大理時百姓都挽留他,並立亭紀錄此事[3],到正德十四年(1519年)陞雲南按察司金齒兵備道副使[4],此後致仕。
引用
編輯- ^ 1.0 1.1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五·人物誌》:汪標,字立之,居查灣,宏治己未進士,知山東武定州,復知北直易州,所至興教化、省刑罰、蠲市稅、減夫徵,民大悅。遷南京刑部郎中,以事忤劉瑾,瑾怒人曰:「可以去矣!」標曰:「觸瑾而死,於義何恨!」出知鶴慶府,未期年政通民和,改大理,瀕行民遮擁不得前,尋陞金齒兵備致政。子溱有傳。 見《通志》、府縣舊志
-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宏治八年乙卯(舉人)……汪標 習《春秋》,居十五都查灣,中宏治己未科進士
-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一·名宦》:汪標 嘉靖【正德】時以進士知府事,民悅其政,去日百姓攀留,為立亭作記,大理楊宏山撰文。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正德十四年四月己巳)陞監察御史賈啟為光祿寺少卿,大理府知府汪標為雲南按察司副使,山西僉事劉經為陝西苑馬寺卿。
參考文獻
編輯-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
- 同治《祁門縣志》·卷二十五·人物誌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一·名宦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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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勳 |
明朝武定州知州 弘治年間 |
繼任: 趙永禎 |
前任: 戴敏 |
明朝易州知州 1503年-弘治年間 |
繼任: 王道 |
前任: 孫偉 |
明朝鶴慶府知府 正德年間 |
繼任: 陸棟 |
前任: 梁珠 |
明朝大理府知府 正德年間-1519年 |
繼任: 謝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