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码特种区,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福建省的一个准级行政单位,为二等特种区,特种区类别为河港或商埠类。[1]

石码特种区
 中华民国特种区
1936年—1938年
国家 中华民国
历史 
• 成立
1936年7月
• 废除
1938年8月
前身
继承
石码区
石码区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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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码地区是福建台湾的重要贸易商埠之一,原名石谿,嘉靖年间始称石码,该地曾设立石码厅,为漳州府下的分防厅宣统二年(1910年)改为龙溪县第六区。民国2年(1913年)拟设石码县但未能成功,2年后龙溪开始往该地派驻县佐。1936年7月,因当地政务繁多,福建省政府析龙溪县第六区设立石码特种区,为准县级建制,直属于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并下辖原龙溪县的第三区和第四区。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石码与台湾的贸易被迫中止,1938年5月厦门沦陷后,石码税收骤减,已无法维持行政,遂请求重新并入龙溪县,期间虽有反对的意见,但最终于当年8月裁撤建制,复为龙溪县县辖区。今为漳州市龙海区区治石码街道。[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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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叶鹏. 《国民政府时期福建特种区考论(1935—1945)》.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陕西师范大学). 2020-07-02, (04期): 56-67. ISSN 1001-5205. 
  2. ^ 【人文】闽南古埠石码镇--你了解石码的历史吗?.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2015-08-17 [2022-12-17]. [失效链接]
  3. ^ 黄剑岚; 陈吴泉; 张日庆; 福建省龙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龙海县志. 北京市: 东方出版社. 1993: 18 [2022-12-17]. ISBN 7-5060-0401-1. OCLC 3178724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