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清朝增贡生。此后他历任黑龙江分巡道、黑龙江提法使,历署吉林府知府、黑龙江民政使、高等审判厅厅丞、司法筹备处处长,历充奉天督署幕职、吉林将军行营总文案、边防粮饷局暨发审局总理、釐捐局会办、荒务局帮办、兼学务处裁判处暨商埠局总办、法律馆谘议。[2]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继续任黑龙江民政使,任至1912年8月29日。[4]1914年,他任约法会议议员。[2]1917年1月18日,他任安徽省政务厅长,任至1918年。[4]
此后其生平不详。[2]
- ^ 《约法会议记录》作年六十六岁,按1915年66岁,则生年约为1849年
- ^ 2.0 2.1 2.2 2.3 约法会议秘书厅编,约法会议记录,北京:约法会议秘书厅,1915年,第79页
- ^ 3.0 3.1 郭延礼,秋瑾年谱,济南:齐鲁书社,1983年,第79页
- ^ 4.0 4.1 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