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锺彦(?—?),骥超芥亭,室名南村草堂[1]浙江省嘉善人,清朝政治人物、诗人经学家进士出身。

程锺彦
大清太常寺少卿
籍贯浙江嘉善县
字号字骥超,号芥亭
室名南村草堂
出生康熙年间
浙江嘉善县
逝世乾隆年间
浙江嘉善县
出身
  • 雍正十一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著作
《经义日纂》、《皇华纪程》、《南村草堂集》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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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一年(1733年)登癸丑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雍正十三年(1735年)散馆编修乾隆三年(1738年)任陕西监察御史。擢礼科给事中。后历官巡视南城巡城御史,巡视东城巡城御史,礼科掌印给事中乾隆十二年(1747年)充河南乡试正考官。乾隆十四年(1749年)迁淮安通州巡漕御史。后署理京畿道监察御史,巡视北城巡城御史。钦命巡视,遍历五城。迁鸿胪寺少卿通政司参议,擢太常寺少卿。退休告归而卒。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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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御史任内陕西水利建设,乾隆帝采纳准予实行,并收入〈名臣奏疏〉。又奏请放宽换照期限,增筑石板道路以便利行旅,得到同意。凡与国计民生有关之事都上奏疏入告。巡视西城时奏请香山一带不可准许开采煤矿。巡察东漕时,奏请添派人力疏濬运河以求经济便利。程锺彦所奏,都得朱批嘉许。程锺彦自幼聪颖,年长后钻研经籍,文章以唐宋八大家为宗,诗风则为选体。历官清要,三次参与侍宴,联赋柏梁体诗。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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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经义日纂》、《皇华纪程》、《南村草堂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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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杨廷福,杨同甫 编《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下册,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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