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驻华商务总监
英国驻华商务总监(英语:Chief Superintendent of the Trade of British Subjects in China)一职由英国政府在1834年设立,总监最初在葡属澳门办公,专责为英商与清廷商讨通商和开放港口等贸易事宜。其后因协助英商贩运鸦片,促使中英贸易纠纷升级,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1][2][3][4]
背景
编辑由于经济出现困难,又受工业革命和自由贸易等因素的影响,英国国会在1833年通过了一项《特许状法案》,结束了英国东印度公司长久以来在对华贸易上所拥有的单一专利权。在丧失专利权以前,东印度公司一直独占了中国与英国间的贸易,从茶叶、丝绸和鸦片上取得不少利润。而基于当时中国一直奉行“闭关自守”的政策,朝廷独留广州十三行一口对外通商,因此公司在广州设立了独立委员会主席一职,以统筹对华贸易的事宜。
至于清廷方面,其实亦一早知悉公司行将失去专营权,因此在1832年的时候,时任两广总督李鸿宾曾传谕大班,要求在公司失去专营后派“晓事大班”总理贸易,而及后在1832年接任的卢坤,也曾在1833年作出同样的要求。
两广总督的连番要求,使英方以为清廷对对外贸易的态度改变,于是时任外务大臣巴麦尊勋爵便在1833年12月委任上议院议员律劳卑勋爵为首任驻华商务总监,律劳卑在1834年7月15日抵华履新,在葡属澳门办公,下设第一副总监和第二副总监各一名。
沿革
编辑驻华商务总监一职隶属于外务部,因此总监须依从外务部的政策,权力十分有限。大抵而言,英国在1830年代主要由英国自由党执政,鼓吹自由贸易,因此总监的主要任务是维护英商的利益,并寻求与清廷进行平等贸易。
义律于1836年12月担任驻华商务总监一职后,继承了律劳卑的政策,要求中国开放门户。与此同时,中英两国却因为英商走私鸦片的问题,致使关系日益紧张。而由于义律须要维护英商利益,更运用权力协助烟贩走私鸦片,间接也使鸦片在1834年后的输入量持续急升。至于义律对清廷态度十分强硬,不肯轻易妥协,最终促成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爆发,中国的贸易门户亦重此被强行打开。
义律以后,驻华商务总监一职由香港总督所兼领,而这种情况则一直持续至1857年为止。有趣的是,香港总督一职属于殖民地部,但驻华商务总监则属于外务部,两者互不统属,所以早期的港督都是拥有“双重身份”的。然而,当时的港督也兼任英方全权公使,所以驻华商务总监的重要性在香港开埠以后有所下降。加上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清廷由“独口通商”改由“五口通商”,十三行又在1856年于大火中焚毁,广州的贸易量由是日益消减,渐为上海追上。
在1857年以后,驻华商务总监和全权公使都不再由港督兼领,独立出来。
历任驻华商务总监
编辑驻华商务总监 | 入职 | 去职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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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劳卑勋爵(Lord Napier) | 1834年7月15日 | 1834年10月11日 | 死于任内 | 非兼任 |
德庇时(John Francis Davis) | 1834年10月11日 | 1835年1月21日 | 首次出任 | |
G·B·罗便臣爵士(Sir G. B. Robinson) | 1835年1月21日 | 1836年12月 | 被免职 | |
义律上校(Captain Charles Elliot) | 1836年12月 | 1841年8月12日 | 被免职 | |
砵甸乍爵士(Sir Henry Pottinger) | 1841年8月12日 | 1844年5月8日 | 由香港行政官/总督兼任 | |
德庇时爵士(Sir John Francis Davis) | 1844年5月8日 | 1848年3月18日 | 再次出任 | |
文翰爵士(Sir Samuel George Bonham) | 1848年3月18日 | 1854年4月12日 | ||
包令爵士(Sir John Bowring) | 1854年4月12日 | 185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