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乐三
许乐三(?—?),福建浯江后浦(今金门县金城镇)人[1]:5,曾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时与日茂行林振嵩等人一同主持鹿港龙山寺的迁建工程[2][1]:4。其在鹿港的宅邸在嘉庆十年(1805年)时捐出改建为浯江馆(后改称金门馆)[注 1][2]。
关于其来历,《增修金门县志》曾引述《竹畦文抄》,记载说许乐三是后浦人,东游台湾后,念同乡标兵来台并无栖所,便将其住居捐出(即金门馆),后来林爽文事件时曾募集乡勇随官军行动,后来因功获授六品职衔[1]:5。
一说他可能是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来台处理林爽文事件的福康安之幕僚,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随军离台,留下他带来的族侄许克京在鹿港发展[注 2][2]。由于仅在鹿港短暂停留,故仅在〈重修龙山寺记〉等少数碑文见其名姓[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