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祐(14世纪—15世纪),吉之江西广信府铅山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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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祐是诗人辛弃疾的后裔,在永乐三年(1405年)中举人,次年(1406年)联捷进士[2],获授监察御史巡按辽东[3],因事被降为知县,在地方勤慎,以治行卓异再升为御史。宣德年间他上疏“守成十六帝策”,叙述自夏宋真宗的事迹,获明宣宗嘉纳,杨士奇在朝,对别人说:“辛公可谓真御史了。”家乡有故人子素来和他友好,后来其人作乱,他就绝不往来,其气节大概如此,死后入祀乡贤祠和群贤堂[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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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铅山县志·卷十五·人物志》:辛祐,字吉之,弃疾裔也,永乐丙戌进士,大学士杨荣荐授监察御史,坐事调陆水令。公勤廉慎,治行卓异,入为御史,宣德初上言时事,献守成十六帝策,自夏启以至宋真宗,皆为之旁注表帖,上嘉纳之。杨文贞公士奇在朝,语人曰:“若辛公可谓真直指矣。”里中有故人子,素与祐欢,后其人任侠乱禁,绝不与通,其他节概类是,祀乡贤祠,并祀群贤堂。 旧志
  2. ^ 同治《铅山县志》·卷十二·选举志:进士……明 永乐四年丙戌林环榜 辛祐 字吉之,  人,弃疾裔,杭州知府,祀乡贤祠、群贤堂,有传……举人……永乐三年乙酉科……辛祐 见进士
  3. ^ 《全辽志·卷三·职官志》:巡按 永乐年设兼提督学政 ……辛祐 江西铅山人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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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铅山县志》·卷十二·选举志
  • 同治《铅山县志》·卷十五·人物志
  • 《全辽志》·卷三·职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