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志强
迟志强(1958年10月16日—),中国演员、歌手。出生于黑龙江的哈尔滨。16岁时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随后在《小字辈》、《夕照街》 、《月到中秋》、《顾此失彼》等影片担任主演。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被减刑两年提前出狱。其演唱的歌曲有《愁呀愁》、《铁窗泪》、《钞票》、《心声》等。[1]
迟志强 | |
---|---|
出生 |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1958年10月16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 | 汉族 |
语言 | 汉语 |
教育程度 | 初中毕业 |
职业 | 演员、歌手 |
活跃时期 | 1970年代至今 |
机构 | 国龙联盟 |
刑事指控 | 流氓罪 |
刑事处罚 | 有期徒刑4年 |
刑事状况 | 已出狱 |
入狱
编辑迟志强在1980年代初期的中国大陆地区,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当红明星。据迟志强后来自述,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在期间,迟志强认识了一位比自己大10岁的离了婚的女子,并且和其糊里糊涂的发生了关系。他们经常在一起跳舞,而那时的风气还不允许跳舞,特别是他们还喜欢听邓丽君的《甜蜜蜜》,而邓丽君的歌在当时却是被称为“靡靡之音”。其后,迟志强被邻居告发乱搞男女关系、跳光屁股舞等等,而实际上迟志强他们只是跳贴面舞。1983年10月,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金不换》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当时南京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后,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刑事责任,只要求电影厂内部处理。1984年5月6日,《中国青年报》刊出《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记迟志强从堕落到犯罪》一文,称迟志强有强奸、轮奸等“流氓罪行”。由于迟志强名气大,随着媒体的不断曝光,将此事添油加醋的传播出去,引起了全国人的关注,并且还激起了不明真相者的民愤。最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2][3]
监狱歌曲
编辑迟志强出狱后,因演唱系列监狱歌曲而再次广为人知,如《铁窗泪》等。但后被证实,迟只参与了歌曲中的念白和封面拍摄,制作人只是利用其名气,真正的原唱为翟惠民(吉林人)[4]。
参考文献
编辑- ^ 57岁“囚歌之王”迟志强近照曝光 登台献唱“铁窗泪”. [2022-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7).
- ^ 迟志强:一场运动和舆论的落网者. news.sina.cn. 2008年11月7日 [2024-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6).
- ^ 1984年迟志强因流氓罪被判刑始末. [2021-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 ^ 迟志强:“囚歌”不是我唱 翟惠民:周亚平一手导演(图). 新京报. 2008年11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