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普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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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普遍主义(英语:moral universalism)是一种一元伦理学立场,认为存在对所有人普遍适用的普世伦理(universal ethic),不论其文化、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性取向或其他不同特征。例如,人性有共同的弱点,各种文化中普遍的理智要求,或神的命令。它与各种形式的道德相对主义相反。
历史
编辑范围广泛的文化传统和思想家都支持道德普遍主义的某一种形式,从古代的柏拉图学派和斯多亚学派,到现代的康德哲学、客观主义、天赋权利、人权和功利主义思想家。《世界人权宣言》就是道德普遍主义付诸实施的一个例证。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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