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鸣泰(1573年—?),号浮檀,直隶保定府清苑县阎家庄(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蓟辽总督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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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进士[1],授户部贵州司主事,历任户部四川司郎中,三十六年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兵备辽东,三十九年以父丧回乡。四十六年五月补山东右参议、分守辽东东宁道[2],次年(1619年)二月,辽东经略杨镐以十万余人分四路出师出击后金,他担任其中一路以辽东总兵李如柏为主将的监军,以兵败去职。

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以原官起用,同袁崇焕等协力赞助辽东军事,他担任山海监军副使[3],不久升辽东监军参议[4]。同年改山东按察司副使,照旧监军[4],八月升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5]。三年五月,因与孙承宗意见不合,上疏辞职,被令回籍听勘。

天启五年(1625年)十一月,在魏忠贤授意下,由御史智铤举荐,担任兵部右侍郎[6],署协理京营戎政,不久以原官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整饬蓟镇等处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处地方[7]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接替督师辽东的王之臣,以原官总督蓟辽等处事务[8],四月加升兵部尚书,照旧管事[9]、十月以皇极殿建成,加恩为太子太保。七年(1627年)二月以山海城壕告竣,加太子太傅。五月以喜峰口功,加太子太师[10]。八月,以宁锦大捷,授少傅,又以三大殿完工,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协理京营戎政[11]崇祯初,为言官弹劾,附魏忠贤逆案,遣戍死。

阎鸣泰任职蓟辽期间,为魏忠贤修建生祠多达七处。其赞颂忠贤,有“民心依归,即天心向顺”语,闻者为之咋舌。[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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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阎景秀。祖父阎迪。父亲阎洛,号古庵,诰封户部四川司郎中。母贾氏。妻子冉氏,继娶张氏。有子兆奎、兆震、兆龙、兆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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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闫鸣泰,曾祖景秀。祖迪。父洛。浮檀,易二房,癸酉二月二十二日生。清苑人。甲午九十四,会一百二十二,二甲五十五。兵部政,庚子授户部主事,癸卯管下米仓,甲辰管下粮所,丙午升郎中,戊申升辽东参政,辛亥丁忧,癸丑拾遗,戊午补辽东海宁道参议,庚申养病回籍。壬戌三月起山海监军付使,壬戌八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山海关,癸亥回籍。乙丑起兵部右侍郎,丙寅升顺天巡抚蓟辽总督,加升尚书,丁卯加升太子太保,丁卯加太子太师,兼兵部戎政,加少师,升兵部尚书。戊辰养病,为民。
  2.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70卷
  3. ^ 明实录:熹宗实录 ,20卷
  4. ^ 4.0 4.1 明实录:熹宗实录 ,21卷
  5. ^ 明实录:熹宗实录 ,29卷
  6. ^ 明实录:熹宗实录 ,65卷
  7. ^ 明实录:熹宗实录 ,67卷
  8.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0卷
  9. ^ 明实录:熹宗实录 ,75卷
  10. ^ 明实录:熹宗实录 ,81卷
  11. ^ 明实录附录:崇祯长编 ,2卷
  12. ^ 《明史》鸣泰由忠贤再起,专事谄谀。每陈边事,必颂功德,于蓟、辽建生祠,多至七所。其颂忠贤,有“民心依归,即天心向顺”语,闻者咋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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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王之臣
明朝蓟辽总督
1626年-1627年
继任:
刘诏
前任:
崔呈秀
明朝兵部尚书
1627年-1628年
继任:
王在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