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尔梅
阎尔梅(1603年—1679年),字用卿,号古古,又号白耷山人,江南沛县人,诗人。
祖父阎泉。长相耳大面白,人称白耷。复社成员,与张溥、陈子龙齐名。[1]崇祯元年(1628) ,至京师,住真空寺。崇祯三年(1630年)参加顺天乡试,中式庚午科举人。
明末,参加抗清活动,被史可法聘为幕僚,两人常讨论复国大计,阎尔梅曾劝史可法联合张七领导的榆园军,一起恢复中原[2];顺治八年(1651年)李化鲸的榆园军抗清失败,阎尔梅及弟阎尔羹在沛县被逮捕,入济南监狱。由山东总督沈文奎提审,他“瞪目直上视,不拜”,且吟:“忠孝平常事,捐躯亦等闲 ”。顺治十二年(1655)夏,手刃爱妾,毁先人坟墓,携子逃亡,托幼子于虞城张十六,“走山东,联络四方魁杰,谋再举”。后出家为僧,自诩“蹈东和尚”,顺治十六年,春天离开沛县,由河南经河北,至芮城、猗氏,拜会王似鹤。[3]历游楚、蜀、秦、晋及关外,不久潜回家乡著述。康熙元年携子寓居虞城县小乔集。康熙四年(1665),为仇家所告发,再躲至刑部尚书龚鼎孳的家中,最后由龚鼎孳出面调停,祸事始平。康熙十二年(1673),回沛县,闭门不问世事。康熙十八年(1679)冬卒。[4]著有《白耷奇山人集》等。阎尔梅墓在今沛县刘河崖村。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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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编辑- 《清史稿》卷580《阎尔梅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