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自岩(?—?),字鲁瞻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陆自岩
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籍贯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
字号字鲁瞻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崇祯九年丙子科举人
  • 崇祯十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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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应天乡试第八十名举人,十年(1637年)丁丑科二甲第五名进士。授户部主事,升户部广西司员外郎,十三年(1640年)出为湖州府知府,该年饥荒,一锺米值万钱,民众开始哄抢食品,行将大乱。陆自岩杖杀头目,晓谕解散党徒,设粥厂救济贫民。当时兑漕令已下达,但民间缺乏谷物。依照惯例,地方府县若有天灾损害,一律请御史布政使上疏陈报。陆自岩认为,辗转请报于朝廷势必缓不济急,就破例自行草拟奏疏,请粜籼应兑,民众受其利。十六年(1643年)正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丁母忧,归乡不久即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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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陆问政;祖父陆成德;父陆廉。弟陆自岳。女婿刘元赳,刘宪章第四子。

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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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从黄道周[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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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锁绿山人《明亡述略》卷二:“明年三月,将受刑。时有求书者未与,命仆取笔墨,展纸为楷书,幅长作大字,终之而死。门人陆自岩匿其首,并全体殓之,子霓以柩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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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武进阳湖合志》卷二十四·人物志三·宦绩传·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