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特别炼成所
青年特别炼成所是台湾总督府在1944年5月设立的军事训练设施,在台湾日治末期为因应征兵制实施所设置,以锻炼身心及为进行军事征召的准备。在二战结束前,台湾共设有27处青年特别炼成所[1]。另外,朝鲜日治时期在1942年5月公告征兵制[2],并在同年10月公告《朝鲜青年特别炼成令》[3]。
介绍
编辑台湾总督府在1942年实施陆军特别志愿兵制度,1943年实施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但当局为了扩大兵源,在1944年4月19日敕令公布台湾实施征兵。为了配合征兵制度,台湾总督府在1944年4月3日发布《台湾青年特别炼成令》,以加强军事动员及军事训练。青年特别炼成所招收台湾18至21岁的男性,训练期间为四个月,一年有三梯次,而各炼成所每梯次收容员额为500人[1]。1945年5月2日公告青年特别练成所官制,5月3日公告第一批的19处青年特别炼成所[4]。对于未受初等教育者,则先至皇民炼成所进行国语教育和军事训炼,13岁以上的国民学校毕业生则被要求进入青年学校;在皇民炼成所、青年学校表现良好的青年,经考核后则会被送入青年特别炼成所进行服役前的训练[5]。
青年特别炼成所内设所长、中队长、小队长。教授内容为修身公民科、内务教育、普通学科、教练、和勤劳作业。在四个月的训练结束后,授予炼成证[6]。
列表
编辑台北州
新竹州
台中州
- 台中第一青年特别炼成所(能高郡蕃地富士社)
- 台中第二青年特别炼成所(东势郡蕃地稍来社)
- 台中第三青年特别炼成所(丰原郡内埔庄)(1944年9月改至大甲郡外埔庄)
- 台中第四青年特别炼成所(彰化市南郭)
- 台中第五青年特别炼成所(台中市树子脚)(1944年9月设立)
- 台中第六青年特别炼成所(北斗郡北斗街)(1945年6月30日设立)
台南州
- 台南第一青年特别炼成所(斗六郡斗六街)
- 台南第二青年特别炼成所(斗六郡莿桐庄)
- 台南第三青年特别炼成所(新营郡番社庄)
- 台南第四青年特别炼成所(台南市桶盘浅)(1944年10月15日设立)
- 台南第五青年特别炼成所(新营郡番社庄南寮)(1945年6月30日设立)
高雄州
- 高雄第一青年特别炼成所(凤山郡凤山街)
- 高雄第二青年特别炼成所(屏东郡蕃地三地门社)
- 高雄第三青年特别炼成所(恒春郡恒春街)(1944年11月20日设立)
- 高雄第四青年特别炼成所(凤山郡凤山街)(1945年6月30日设立)
台东厅
花莲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