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璒(15世纪—16世纪),廷佩西溪北直隶保定府安州高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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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璒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甲戌科进士[2],获授户部主事嘉靖二年(1523年)自户部员外郎山东按察司佥事分巡辽东[3],妖人李贞剽掠山海关,杀害守关兵部主事王冕,监察御史王正宗寻获李得贞私册,载有通款姓名,他对王正宗曰:“一旦阅籍,就是把籍中人给与贼人。”并焚烧簿籍,因此对方党散去,李贞被擒。

之后韩璒得擢为陕西按察司副使整饬洮岷道,因避免毁谤辞官回乡,十一年(1532年)以原官调任四川按察司副使整饬威茂道[4],威茂在深山中,叠、溪、万、松、番五寨贼人据山险作乱,前人多建议姑息招抚,费用繁重而众人日益骄纵,他到任后力主剿灭,和总兵何卿联合后连战皆捷,贼人退守险境使军队疲于奔命,他环视敌方巢穴后找到小路,率众以铁锥插在石缝攀援而上,晚上突袭其寨边斩边焚后五寨都平定,赃物丝毫无取尽归朝廷,十三年(1534年)擢任湖广左参政[5],不久致仕回家。他为官三十年没有多余财产,以父亲俸禄簿不多终身不穿华丽衣服,其子韩博是嘉靖十九年举人,任文登知县,有文学名声[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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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雍正《高阳县志·卷四》:韩璒 字廷佩,号西溪,正德甲戌进士,授户部主事屡督运饷,出纳称平,历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分巡辽左,妖人李贞掠山海,杀守关主事王冕,时御史王正宗得贞私籍,皆通逆姓名,璒因谓正宗曰:“一阅籍,是以籍中人予贼也。”对众焚之,其党鸟兽散,乃擒贞。擢陕西按察司副使整饬洮岷,以避谤归,寻以原官整饬威茂,威茂在万山中,由叠溪万松番五寨蛮贼据山险为乱,先是多姑息议抚,费繁而众益骄,璒至独主剿,与总兵何卿议合,累战皆捷,贼退据险绝以老我师,璒周视巢穴得便道,率众以铁锥插石隙攀援而上,夜袭其寨,众惊谓天兵也,且斩且焚五寨悉平,贼赀亿万毫无取,尽解朝廷,擢湖广左参政致仕归。璒居官三十年无长物,以父不及三釜终身不御罗绮,其子博以乡荐知文登,有文学。
  2. ^ 雍正《高阳县志·卷三》:进士……明……正德 韩璒 字廷佩,甲戌,由户部主事历湖广左参政,崇祀乡贤,有传……举人……明……(弘)治……韩璒 戊午,见进士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九》:(嘉靖二年七月)甲申陞福建布政司右参议徐文溥为广东按察司副使,户部员外郎韩璒山东按察司佥事。
  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嘉靖十一年四月戊戌)调陕西按察司副使韩璒于四川。
  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七》:(嘉靖十三年九月丁丑)陞……四川按察司副使韩璒为湖广布政司左参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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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雍正《高阳县志》·卷三
  • 雍正《高阳县志》·卷四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九、卷一百三十七、卷一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