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岭河索道坠毁特大事故

马岭河索道坠毁发生于1999年10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兴义市马岭河峡谷风景区,吊厢从150米高的山顶平台摔落40米高的谷底,吊厢内的广西南宁旅行团14死22伤。因为时值该国国庆长假倍受关注。[2][3]中国交通事故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索道事故。[1]

马岭河索道坠毁特大事故
坠地后的吊厢发生变形,框架向外胀开,部分铁皮被掀掉,断裂的牵引索散落在地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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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9年10月3日 (1999-10-03)
时间11时29分(UTC+8)
地点 中国马岭河峡谷风景区
坐标25°08′01″N 104°57′19″E / 25.13361°N 104.95528°E / 25.13361; 104.95528
路线马岭河索道
运营商马岭河峡谷风景区漂流有限公司
所有者马岭河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起因制动失效、吊厢超载、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索道设计违规[1]
统计
乘客35
乘务员1
死亡14
受伤22
马岭河索道观光车
概述
目前状况已拆除
索道类型观光索道
位置贵州省兴义市
国家中国
索道站数量2
建设成本10万元
开工日期1994年 (1994)
开放日期1995年 (1995)
关闭日期1999年10月3日 (1999-10-03)
营运
运营者马岭河峡谷风景区漂流有限公司
吊具数量1
吊具容量20
技术特点
索道型式往复式索道
设计者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机电工程队
线路斜长105.54米
绳索数量双承载单牵引
钢丝绳直径承载索:24.5毫米;牵引索:14毫米
运行速度0.27米/秒
高差91.4米
最大倾角60°

隐患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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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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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底马岭河风景区管理处集资10余万元修索道,设计极其简陋,依靠两根钢索架住吊厢,再以一部卷扬机和一根钢绳将吊厢拉上拉下,[4]工程学上称之为“单侧双承载单牵引往复式索道”。[1]1995年3月建成使用。[4]其吊厢设计总载荷为2100千克,自重900千克,上下站高差91.4米,线路斜长105.54米。[1]起初核定每次载客20人(后减至10人),载客量标示牌贴在吊厢内。[4]索道建设前后均没有通知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没有申请检测验收,也未将设计图纸予以安全审查。[1] 施工单位是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机电工程队。[4]索道的设计者、施工队副队长李永芳和施工队队长邱家琪并没有相关施工设计资格。[5]

管理权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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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索道建成到坠毁,黔西南州兴义市两级劳动部门安检人员在巡查时要求加强保养、加强上油、增加纯卡(一种安全部件),被置若罔闻。[4]后来调查发现,该索道并不是由风景区直接管理,而是由兴义县两位农民承包。[4]司机、索道站长及相关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6]

坠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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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3日,广西数个旅行团及几名贵州散客约200多名游客来到马岭河观光,并于中午11时30左右到达索道下站准备上山观光。[2]限乘10人的吊厢最终挤进了36人,严重超载。[1]4分钟后,轿厢到达索道150米的索道上站,在工作人员打开吊厢门时索道发出异响并开始下滑。[7]在下滑30-40米后,由于司机王建友的误操作导致刹车鼓损坏,制动器失灵。由于没有备用制动器,索道随即失控,吊厢急速冲向下站,牵引索断裂,吊厢坠落了110米,至下站站台。[1]吊厢坠地后发生变形,四边的框架向外胀开,部分厢体的铁皮被掀掉,吊厢内的座椅扭曲掉落,槽钢框架被撞弯,两行走轮均出现裂口,断裂的牵引索散落在地面。[1][8]

乘客、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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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当场死亡,9人于抢救过程中死亡,其余人多为重伤。吊厢上和正在排队的乘客之中有很多广西的律师和广西记者。南宁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沈洪森律师,指挥群众找树枝把吊厢门撬开,广西电台记者罗成、黄甲军、李欣宁把生死不明的躯体抱出。抬出一个伤者需要五六个人,约二十分钟才把车里的躯体全部抬出。[2]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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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厢上和正在排队的乘客之中有很多广西的律师和广西电台记者,死伤者由此得到大力的法律和传媒界援助。[9]

2000年,兴义市人民法院近日对6名事故责任人进行公开审理,原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唐喜隆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原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第五工程队队长邱家琪,被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6年徒刑,并处罚金6000元;原水电九局天生桥分局第五工程队副队长李永芳,被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承包索道的黄兴明、胡汉英,分别被判5年和4年;原兴义市城市建设局副局长吴君实,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3年徒刑,缓刑4年。[7]旅行社赔偿每名死者10万元的赔偿金。[2]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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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歌手韩红应中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特备节目)要求,根据幸存者潘子灏的故事,亲自编曲、填词并演唱了《天亮了》一曲,韩红亦扶养了潘子灏。[9][10]

2007年9月28日,马岭河观光电梯投入使用,总投资1100万元,为中国第二高的室外观光电梯[11][12]

同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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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
  • 相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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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中国索道协会. 中国索道史. 北京: 煤炭工业出版社. 2016年1月: 320. 
  2. ^ 2.0 2.1 2.2 2.3 覃文武,黄永文. 贵州马岭游客缆车坠毁纪实. 中国青年报. 1999-10-11 [2021-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6). 
  3. ^ 刘国雄. 重游马岭河 缆车事故10年祭. 2009-04-04 [2021-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 
  4. ^ 4.0 4.1 4.2 4.3 4.4 4.5 曾钦达(编),《特种设备案例汇编》. 摘录于案例1.马岭河事故.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09-11-09 [2021-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 
  5. ^ 人民网. 玩忽职守酿成惨剧 贵州马岭河缆车坠落事故责任人被判刑. [2021-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6. ^ 中国索道协会. 索道事故案例之五. [2021-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7. ^ 7.0 7.1 潘子灏等人诉广西某旅行社、马岭峡谷五环漂流旅游有限公司、马岭河峡谷风景区漂流有限公司、马岭河峡谷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兴义市人民政府等旅游观光缆车坠落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2003-10-03 [2021-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 
  8. ^ 郝革宗. 一次灾害性旅游安全事故剖析——以贵州省马岭河风景区“10.3事故”为例. 《灾害学》. 2001, (1). 
  9. ^ 9.0 9.1 宋继雄(主持);闫格、赵妍、梁和民(记者);黄焕光(嘉宾律师). 《法律支持贫弱者天空》特别节目之二. 中国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官方网站. 2001-10-16 [2021-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8-21). 
  10. ^ 李勇强. 生命的故事震撼明星 韩红披露领养孤儿内情(附图). 华商报. 2001-04-20 [202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11-09) –通过新浪影音娱乐. 
  11. ^ 贵州都市报. 贵州马岭河峡谷观光电梯投入使用. [2021-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12. ^ 旷光彪. 马岭河建设我国第二高室外观光电梯. [2021-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