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待显
明朝政治人物
黄待显(1481年—1535年),字君俊,号柏窗,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黄待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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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郎中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民籍 |
字号 | 字君俊,号柏窗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八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十四年(1535年) |
配偶 | 娶曾氏,继娶李氏、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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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甲子科(1504年)福建乡试第八十名举人,曾任湖广华容县学教谕,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第二十七名,廷试二甲十三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大礼议事件爆发,世宗更定章圣太后尊号,待显与何孟春、丰熙等伏阙言:“尊崇之典,明诏已定。今忽去本生二字,是重所生而忘所继也。”奏入,留中不发。待显随即同孟春百余名官员跪哭左顺门,世宗大怒,命将众官廷杖下狱。黄待显遣戍广东碣石卫。嘉靖十三年(1534年),九庙告成,释归。岁余即卒。
隆庆改元,追赠太常寺少卿[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四库全书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黄待显,字君俊,莆田人,正徳丁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厯员外郎中。世宗更定章圣太后尊号,待显与何孟春、丰熙等伏阙言:“尊崇之典,明诏已定。今忽去本生二字,是重所生而忘所继也。”奏入留中。待显复同孟春等跪哭左顺门,声彻大内。世宗怒,命系狱拷掠,编伍戍广东碣石卫。十三年,九庙告成,释归。岁余卒。隆庆改元,追赠太常少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