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庄平
黄庄平(1917年7月—1995年3月),广东东莞县石排镇沙角村人, 曾任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广州市委宣传部长、市委常委,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1][2][3]
黄庄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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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 |
任期 1963年11月—1964年3月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17年7月 中华民国广东省东莞县石排镇沙角村人 |
逝世 | 1995年3月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
生平
编辑1936年, 黄庄平于东莞中学读初中,并加入中国青年同盟,组织众生研究社,学习进步书籍和宣传抗日救国。年底,因声援西安事变而被学校开除。1937年秋,黄庄平在莞城力行小学担任教职,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1月, 参加东莞抗日自卫团工作队,任工作队中共支部干事;4月于东莞观澜嶂阁村(今属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组织抗日自卫队;10月任中共深圳总支书记;12月担任东莞抗日模范壮丁队工作队队长。 1940年6月任大岭山区委书记,期间动员群众,配合大岭山的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建立大岭山抗日根据地。 1942年7月任中共东莞一线前线县委书记,领导东莞县沦陷区人民秘密展开抗日活动。 1943年7月任中共增龙博特派员,兼任中共博罗县特派员,负责领导增城、龙门、博罗等县的党组织。 1945年2月至8月,任中共博罗县县委书记。[2]
抗战胜利后,黄庄平相继出任中共粤中区副特派员, 中共江北地方工作委员会书记, 中共增龙博区工委书记, 中共粤赣湘边区江北地委书记。[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庄平历任广东军区东江军分区副政治委员,中共东江地委委员,华南分局党校教育长,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共广州市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