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刑讯逼供

Ws227在话题“编辑战”中的最新留言:15年前

建议与酷刑条目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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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酷刑》条目合一,因为英文torture指的是刑讯逼供,而中文“酷刑”指代的是“残酷的刑事处罚”。或者把这个条目与英文torture对应。

条目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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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目的内容和“罪”没什么关系,建议改用“刑求”、“拷问”之类的词汇。-- 百楽兎 2007年11月6日 (二) 14:47 (UTC)回复

赞成—水水 (留言) 2008年1月14日 (一) 06:32 (UTC)回复

此条目对应其他语言版本是刑讯逼供或刑求,但酷刑不一定为了逼供而执行,应该分为两个条目--Ws227 (留言) 2009年1月31日 (六) 14:27 (UTC)回复

编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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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编辑战与移动战的双方(User:ForjuUser:Ws227)在此讨论,条目已被暂行全保护一个月,并回退到编辑战发生之前的情况。谢谢合作。—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31日 (六) 18:15 (UTC)回复



我个人也觉得应该分离,毕竟一者为手段,一者为其目的。“酷刑”属于一种手段,而其往往是用来处罚某种行为,但亦于取供时背施加于囚犯之上。故酷刑应该属于一种手段,而其目的是在处罚犯罪或是逼供。

另外,若仅是就英文torture来解释,的确会出现“酷刑”、“刑求”、“刑讯逼共”等解释,所以不论以何者为中文条目名,似乎都可以相对应。不过torture这个字在联合国官方网站的文件上,是翻译成“酷刑”,此从"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网站官方中译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的第1条即可知之:


所以若以酷刑为条目名,应该与英文条目的对应不会有所问题。而其问题可能是出在与日本及韩国的对应,所以可能要将“酷刑”与“刑求(或刑讯逼供)”分离,另外和外国条目的对应可能要在做出修改。亦或是干脆以“酷刑”为条目名,在其中的子条目放“刑求(刑讯逼供)”亦可。 —forju 2009年1月31日 (六) 18:47 (UTC)回复

分成两个条目吧,但跨语言连接方面要找人用机器人处理了--Ws227 (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1: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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