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谬误列表

Shamrock Lee在话题“频繁出现偏向支持死刑或体罚方的例子”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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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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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User:Phantomsq创建了大量关于谬论的条目谬论列表,但是有大量条目名称根本查不到资料,随意检索下诸如无端对比分布谬论诉诸自然...似乎这些中文名称是在中文维基百科“原创”,是作者根据自身理解从英文词汇翻译而来。--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20:01 (UTC)回复

从英文直接翻译而来的话不算原创研究吧?-- 2012年10月2日 (二) 05:58 (UTC)回复
不同语言版本的维基是独立的,一个概念在英语里存在并不表示中文里面就有对应的概念。自己原创一个译名而不管这个名字在中文中有没有使用,是否有独立作为条目的能力,是十分不负责的行为。再说,英文维基也可能有不应该存在的条目没有发现。英文维基并不应该作为条目存在必要性的参考。—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2:42 (UTC)回复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现在成千上万的翻译条目很多都是自己创造译名,不能说中文里没正式名称就不让人家翻译了吧?名称make sense就行要求别太苛刻。-- 2012年10月2日 (二) 13:36 (UTC)回复
如果发现有中文条目的译名是编者原创的,请马上提删。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内容的场所。—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4:55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关注度表示“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被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可见关注度只要在一时一地得到满足,就可以,如果英语维基百科满足关注度的话中文版应该也是可以收录的。如果没有常用译名的话那只能先原创了再说吧?要不就是先不反译。--水树美月留言2012年10月4日 (四) 07:20 (UTC)回复

以前念书时,有个学期take了科Logic & Methodology,期间找了好些不同地方的参考书看,发觉即使是专门的参考书,把逻辑术语中译时,无不是各自发挥的,Dilemma有人译做两难论证,也有人译做双刀论证、双锋论证,甚至两刀论。表达实质涵蕴(material implication)情况时常用的短语"if and only if",有的译得文言点,叫“当且仅当”、“当且仅当”,有的译得白话些,“如果并且只如果”,就连valid那么简单的,也见过“有效”、“合法”、“中效”几个译法,中港台各自不同。所以我以为yeah yeah yeah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其实"appeal to…"译“诉诸…”这种做法,中文的逻辑书已经很大量采用的了。至于"…fallacy",我比较喜欢用“…谬误”,不过中文的逻辑书其实“谬误”和“谬论”都有采用。

不过,坦白说,我也觉得有些条目需要补充一些不同的译名,以及加重定向页,使读者容易查找。如果你对名译有保留,觉得有改善空间,与其全盘提删,不如像这项这项讨论那样,开心见诚地一起讨论如何改善译名吧,如何?--123.202.69.27 2012年10月2日 (二) 14:15 (UTC)

以下我举一个例子:我在某交友网站看到“好天气搭讪法”,讲的是在遇到心仪的异性时可以用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打开话题,从而创造良好气氛,然后我在维基上写“好天气搭讪法”条目,用以上一句加上两个自身的例子做内容。你们觉得可行吗?我看来的各种“谬论”条目就和“好天气搭讪法”一样,不宜作为百科条目。—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4:55 (UTC)回复
我读过欧文·M·柯匹卡尔·科恩写的《逻辑学导论》,中文版把“fallacy”翻译为“谬误”。
Google图书搜索“逻辑谬误”可以搜到1,620条结果 ,“逻辑谬论”只能搜到35条结果,因此建议把所有的“谬论”改为“谬误”。--维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13:16 (UTC)回复
我也比较喜欢用“谬误”(比较不会引起敏感和误会 ^^"),这一点,可以待存废讨论结束后移动条目标题,或者透过重定向页、以及在条目内文补充来解决。
Copi的《逻辑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Logic)是本很好的逻辑书,记得当年修这科时,有位超爱Copi的tutor在上课时常用“吾友科比”来形容Copi。前面我提到查找过的一些词汇的中文译法,就是比对了几本"Introduction to Logic"的中译本找来的 ^_^
当年还在念书,人比较热心,我还写信去某本中译本的出版社提意见(当年不是人人都有上网^^"),没多久他们就出版新修订版了,那种知错能改的美德,从善如流的善意,较之于今天的社会风气来得浓厚得多了 ^_^--123.202.69.27 2012年10月3日 (三) 14:50 (UTC)

以上提及的谬论的译名,并不属于“白俄罗斯共和国青年团”这一类特别显而易见的翻译,如若没有相应译名,则应将删除列入考虑范围内。 --达师218372 2012年10月2日 (二) 14:54 (UTC)回复

找本逻辑学的大学教材,这类译名应该很好找的。到时有其他来自可靠来源的译名再做重定向也不迟。--Numenor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6:21 (UTC)回复

没有或找不到中文译名,就不可以在中文维基百科创建条目吗?把Kat Walsh译成汪舒凯更像“原创名词”吧,好像是由某些香港用户创造的。--Mewaqua 2012年10月2日 (二) 16:27 (UTC)回复
某些中文维基原创的名称好像后来被很多网站(包括不少媒体)使用了……--MakecatTalk 2012年10月3日 (三) 14:07 (UTC)回复
所以我们采用译名时得更小心,因为可能会成为错误但流行的公众典范 :P
同意Mewaqua,不过这种逻辑谬误(没有或找不到中文译名,就不可以在中文维基百科创建条目),近年在维基越来越常见--123.202.69.27 2012年10月3日 (三) 14:50 (UTC)

敝人同意关于fallacy翻译的讨论,已在talk:谬论提出,欢迎大家讨论。达成共识后敝人愿意修改所有相关条目。--phantoms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14:27 (UTC)回复

频繁出现偏向支持死刑或体罚方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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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误列表及所连结的条目中,频繁出现以“有关死刑体罚的争论”作为情境的例子,且皆在描述反对方所犯的的谬误。 然这些条目并非与前述议题相关,且这两项议题本身相当有争议性。如此高频率的使用这项主题,且都倾向特定的一方,使我怀疑加入这些例子的意图在于使用谬误论证推销自己的观点。

想问这种情况是否违反 WP:NPOV 相关方针?

Shamrock Lee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11:4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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