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逻辑

Mahengrui1在话题“因明逻辑要留有姓名?”中的最新留言: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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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篇词条的学术性的一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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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敢贸然改动词条,只是对这个词条是否具有我所觉得的专业水提一点疑问。

我认为这篇词条可能反映的不是现代学界对逻辑的看法。按照逻辑学家王路的论证,现代我们已经明确的认识到逻辑并不是泛泛地研究推理,而是着眼于那种只要前提为真,结论就不可能为假的那种推理,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曾提出过的“必然地得出”。这是在逻辑长期发展中,我们逐渐剔除了不属于逻辑的哲学内容,并且用高度可操作性的符号,像数学那样建立起高度普适性的体系,才认识到并凸显了逻辑的本真。现在任何一门逻辑体系想要建立起来,必须先要完成有可靠性、一致性、完全性等元定理层面的证明,凡没有这样的证明该逻辑体系就得不到承认之事实;以及现代逻辑教科书只包括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带模态的命题及谓词演算、元定理证明这样的内容,便是逻辑就是“必然地得出”的明证。所以,J S Mill所系统阐述过的那种“归纳逻辑”(现代的归纳逻辑是用现代意义上的逻辑来研究归纳,而不是Mill那种讨论怎样归纳才归纳得好),还有黑格尔首先阐释,并被后人命名为“辩证逻辑”的体系,并不是逻辑的组成部分,因为他们不具备必然地得出的属性,当然不被现代逻辑教科书收录。“非形式逻辑”在逻辑学界得到何等承认度,也都值得怀疑,辩谬也只是逻辑之应用,与逻辑本身有别。这个词条关键就没有体现出现代的逻辑观,它提到了传统的看法——亚里士多德的,康德的;但没有现代的,突破了传统的看法,比如哥德尔的。此外词条把不是逻辑的东西包括进来了,逻辑与现代分析哲学之产生与发展的本质关系没有提到,都是缺陷。此外还有一些错误,比如它说“绝不存在一个同时满足三个性质(相容性、可靠性、完备性)的系统”就是错误的:一阶逻辑就满足全部三个条件。Bay Melody 2010年5月2日 (日) 19:24

这是一篇胡思乱想,可以不用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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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的逻辑都必需有二个特征:

1.一元性 2.实物性

一元性保证了一个逻辑问题的本质存在,而不会沦为空谈。 如:A是一个苹果,则A必然是苹果,因此苹果就是苹果。不会是柠檬。 如果A不是苹果,则A必然是其它任何水果。

实物性保证了一个逻辑问题的推理能力,而不会沦为谬论。 如:A是一个苹果,B也是一个苹果,因此A和B两个苹果皆为苹果。 如果A不是苹果,B郤是一个苹果,因此A和B两个苹果皆为苹果。<---不可能。

有了这两个基本上生活中可以得知的自然概念,逻辑才会产生功能。 不然所有的问题带进逻辑中都会产生无法推理跟证明的本质的困境。

接下来要说的是:对立逻辑跟二元逻辑

对立逻辑有一个重要的特征: 命题法: 中国是一个国家,台湾是一个国家,因此中国跟台湾皆为国家。这个命题成立,因为 用一元性可以得知,如果中国是国家,则中国必然是国家。不可能是其它任何东西。 用实物性可以得知,如果中国不是一个国家,台湾是一个国家,则中国跟台湾皆为国家。<---不可能。

所以我们可以透过逻辑建立一个新的命题。 如果中国不是一个国家,则中国必然不是一个国家。 如果中国不是一个国家,台湾不是一个国家,则中国跟台湾皆不为国家。<---可能。

最后,再建立一个新的命题。 如果中国是一个国家,台湾是一个国家,所以中国统一台湾,台湾统一中国。这个命题成立,因为。 一元性跟实物性皆存在。

这是一个对立逻辑,因为不是台湾统一中国,就是中国统一台湾。因为 如果中国是一个国家,中国却实可以统一台湾这个国家。 如果台湾是一个国家,台湾却实可以统一中国这个国家。

什么是二元逻辑?

从上面的命题可以得知,任何的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问题经过逻辑的思考后,其命题都要符合一元性跟实物性。 怎么样才能将命题实现成二元逻辑的形式?

台湾是一个国家,台湾可以统一中国这个国家。也就是说台湾统一中国这国家。这个命题是成立<--可能。 然而,台湾是一个国家,台湾可以独立中国这个国家。意思是说台湾独立之后,台湾还是一个国家的一元性存在,而且台湾是一个国家的实物性依然存在。

所以,台湾不是统一中国这个国家,就是台湾独立中国这个国家。命题成立(你也可以讲台湾离开中国或台湾独立中国,或是台湾统一中国或是台湾孤立中国) 反之,中国不是统一台湾这个国家,就是中国独立台湾这个国家。命题成立(你也可以讲中国离开台湾或中国独立台湾,或是中国统一台湾或是中国孤立台湾)

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逻辑的思考中你使用了什么逻辑的运算思维。你用统一这个词,他必然就有一个二元的相对词就是独立。如果不论真正现实中的情况,这些逻辑命题都可以成立。

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题,说明了。二元逻辑的命题。

一般来说,你可以称对立逻辑为相对逻辑。相对论就是一个相对逻辑。爱因斯坦试着用两个相对但是相同的实物;光来解译能量传送其中的变化现像。 而你也可以称二元逻辑是一个绝对逻辑。牛顿力学就是一个绝对逻辑。牛顿试着用一个绝对但也是相同的实物;以太来解译能量传送其中的变化现像。

从以上的论点得知,AND ,OR ,XOR ,NOR ,NOT 这些数学上的逻辑在生活中使用的可靠性。以及推论的有效性。

唯物辩证法可能是一个对立逻辑。但是唯物办证建立在一个唯物的实物上来论证问题。可能是会产生问题的。因为唯物辩证中,强调唯物的性质。他本身可能是一个有矛盾的逻辑。统一对立律就彻底展现了同样的问题会有两种不同的性质。质量互变律说明了任何的问题如果要达成实物性那必然就有得有失。唯物的条件不一定永恒存在,也不一定永恒不变。如果实物性是有得有失不是绝对存在的。那如何进行否定之否定这个推论呢?如果一开始就不存在,也就是一元性不存在。那跟本就不会有问题,何必用逻辑来推论?

实务上来说,唯物辩证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人可以合理使用逻辑针对问题进行反向思考。可是并没有提供一个有效的解答。 解答的来源反而是在质量互变律过程中,一个有效的创造跟一个非实物事件的发生。创造可以解决问题,也可能解决旧问题而产生新问题,而一个非实物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改变统一对立律中不平衡的状态。让所有的事物达到平衡,或产生一个新的不平衡。那这样,唯物辩证还有意义吗?因为最后原本的问题非但没有进入否定之否定的情况中,而是被忘记或消失。这等于是没有解决问题,也等于让问题自我消灭。    MACINTOSH 2011,3,6

因明逻辑要留有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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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历史久远 2 民国章太炎等做过比较研究,如今“因明学”词条里也有因明逻辑云云 3 谷歌严格搜索“因明逻辑”得到三万结果,已经达到“形式逻辑”的3%,不乏CNKI收录的文章里直言此语 Mahengrui1留言2020年7月28日 (二) 15: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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