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部是于1956年5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设立的。文革时,水产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1970年5月,农业系统各部委合并,成立农林部,水产部被撤销。[1]
办公厅、计划财务司、基本建设司、资源保护司、群众渔业司、养殖司、技术司、海洋企业局、供销局、对外联络司、教育司、人事司、人民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