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规标准法

中華民國對法規規則訂定的相關法律

中央法规标准法》是中华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用于规范中央机关制定法规的程序及标准,以确保法规的品质、一致性,且维护法治。其目的在于透过建立一套严谨的法规制定机制,提升行政效率,保障人民权益。

中央法规标准法
Central Regulation Standard Act
状态:施行中
施行日期1970年8月31日
修正次数1
最新修正2004年5月19日
法规类别
行政
院本部
通用目
参考文献
所有条文中央法规标准法
沿革法规沿革
重要记事

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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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民国宪法》正式颁布实行后,为未来法律制定具有规则且一致,《中央法规标准法》于1970年3月24日,由经过一次增额补选的第一届立法院进行一读,5月4日,同时展开了对于该法条的广泛讨论、逐条讨论、二读及三读,最终于5月19日交由时任总统蒋中正签署总统令公布实行。[1][2]

该法公布于1970年5月19日,最新修正于2004年5月19日。

条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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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规标准法》条文中,法条有6个章节总共26条 [3][4]

法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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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施行及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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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条自立法院三读通过,需交付给总统签署施行,其新法规施行后是否立即发生效力,取决于立法者是否“有特别指定施行的年月日”,若有则以法定时间开始产生效力,反之则为总统签署公布后三天(包含签署当天)发生效力。[5]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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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由立法院三读制定,并交由总统公布,其中细分为四种,有全国性的“法”、军事方面的“律”、针对特殊方面及目的的“条例”及针对一般状况但具有共通性的“通则”,且这四项皆不可以抵触宪法。[6]

法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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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不违反法律之情况下,法律所授权政府机关订定的相关规程、规则、细则、办法、纲要、标准或准则,主要是为了方便行政机关做出因地制宜的决策和政策。[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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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立法院国会图书馆. 中央法規標準法立法歷程. 立法院法律系统.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 
  2. ^ 法源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沿革. 法源资讯网. [2025-01-05] (中文). 
  3. ^ 法务部. 中央法規標準法. 全国法规数据库. [202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4) (中文). 
  4. ^ 法源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法規標準法-所有條文. 法源资讯网. [2025-01-05] (中文). 
  5. ^ 杨舒婷. 法律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就生效了嗎?怎麼判斷增修的法律什麼時候生效?. 法律百科. [2025-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2) (中文). 
  6. ^ 洪伟修. 什麼是「法律」?. 法律百科.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05) (中文). 
  7. ^ 洪伟修. 什麼是「法規命令」?. 法律百科. [2025-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6) (中文).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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