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章 (宋朝)
刘章(1097年—1177年),字文孺,南宋衢州龙游人,宋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年)乙丑科状元[1]。
刘章生于宋宣和六年甲辰二月十九日,是刘辉第四代孙[来源请求],刘浩三子。其祖父刘天牧、父刘浩皆为进士。刘章祖辈早迁入沙县城头,应为沙县人[来源请求]。父在外为官。
刘章授镇江军签判,升任秘书郎,兼普安、恩平两王府教授,担任著作佐郎。秦桧讨厌他不依附自己,出为筠州通判。秦桧死后,召入朝中擢升为秘书少监、起居郎。宋孝宗即位,授秘阁修撰、敷文阁待制,拜礼部侍郎,进权尚书兼给事中。1177年(孝宗淳熙四年)上表告老,以资政殿学士致仕,同年去世,年八十岁,赠光禄大夫,谥靖文[2]。另据《永安姓氏志》记载,刘章于1177年由沙县城头迁徙至二十七都(今永安市大湖岭后)定居,卒于1200年(宁宗庆元六年),寿高103岁,为永安刘氏开基始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