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之凤
刘之凤(1570年—1640年),字雝鸣,河南中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历南京监察御史。天启时,因忤魏忠贤夺职。崇祯间,起故官,累迁刑部尚书,会范景文劾南京给事中荆可栋贪墨,下部讯,刘之凤拟罪较轻,思宗疑其受贿,下狱,满朝无人敢言,瘐死狱中。[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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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823:刘之凤字雝鸣,中牟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历南京御史,天启时忤魏忠贤夺职。崇祯中起故官,累迁刑部尚书,会范景文劾南京给事中荆可栋贪墨,下部讯,之凤予轻比,帝疑其受贿,下之吏,举朝莫敢言,瘐死狱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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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詹士龙 |
明朝应天府府尹 1635年-1637年 |
继任: 王心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