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鸾(456年—465年10月16日),字孝羽宋孝武帝刘骏第八子,母为殷淑仪(殷淑仪实为南郡王刘义宣女,即刘骏堂妹)。

刘子鸾
刘姓
子鸾
孝羽
封爵襄阳王→新安王→始平王
出生宋孝武帝孝建三年
456年
逝世宋前废帝景和元年九月辛丑
465年10月16日(465岁—10—16)(9岁)
亲属
父亲宋孝武帝
嫡母王宪嫄
母亲殷淑仪
同胞兄弟齐敬王刘子羽
晋陵孝王刘子云
刘子文
南海哀王刘子师
养子刘延年
其他亲属祖父:宋文帝刘义隆
祖母:路惠男
外祖父:南郡王刘义宣

大明四年正月庚寅(460年3月5日),封襄阳王,食邑二千户,领东中郎将、吴郡太守。九月丁亥(460年10月28日),改封为新安王。大明五年十月乙卯(461年11月20日),改任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领南琅邪太守。因为殷淑仪相当得到宠爱的关系,子鸾得到的疼爱也胜过其他的兄弟姊妹,想要得到刘骏青睐的官员,没有不投身于子鸾府中或封国的。大明六年,殷淑仪去世,由于殷淑仪宠冠后宫,在她死后便被追封为贵妃。刘子鸾加任都督南徐州诸军事。大明七年九月庚寅(463年10月16日),加中书令,领司徒。大明八年正月戊子(464年2月11日),兼任抚军将军。七月乙丑(9月15日),解任司徒。八月丁卯(9月17日),改任青、冀二州刺史。

因为刘子鸾太得刘骏喜爱,在前废帝刘子业即位后,便因为素来嫉妒弟弟得到父亲疼爱的关系,开始对他进行报复,夺去了他中书令的官位。景和元年九月辛丑(465年10月16日),刘子业将刘子鸾免为庶人,并派人将这位才年仅十岁的弟弟赐死。子鸾临死前说:“希望下辈子不再投生帝王之家。”[1]其同母弟南海王刘子师与同母妹第十二皇女也一并遇害。

刘彧即位后,追封刘子鸾为始平王,十二皇女为县公主,并恢复刘子师的王位。同时命建平王刘景素之子刘延年做子鸾的后嗣,将子鸾改葬于秣陵县龙山。

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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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
刘翘
宋武帝长沙景王
刘道怜
宋文帝长沙成王
刘义欣
宋孝武帝建平宣简王
刘宏
长沙悼王
刘瑾
始平孝敬王
刘子鸾
建平郡王
刘景素
长沙郡王
刘纂
始平冲王
刘延年
始平郡王
刘延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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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书卷六·本纪第六》
  • 宋书卷七·本纪第七》
  • 宋书卷八·本纪第八》
  • 宋书卷八十·列传第四十》
  1. ^ s:宋书/卷80 子鸾临死,谓左右曰:“愿身不复生王家。” 之后宋顺帝、北魏孝庄帝元子攸、隋朝皇帝杨侗等说过类似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