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宗(1600年—1661年),字可宗,号宪石,赐号中轩山东青州府安丘县人,军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明崇祯元年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明亡仕清,在翰林院多年,官至礼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

刘正宗
大明翰林院编修
大清少傅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
籍贯山东青州府安丘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可宗,号宪石
室名御墨楼
出生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
山东青州府安丘县
逝世顺治十八年(1661年)
京师
出身
  • 天启七年丁卯科举人
  • 崇祯元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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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山东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三甲第二十四名进士。授真定府推官,升翰林院编修。崇祯十七年(1644年)避战乱携眷南下,投奔南京弘光帝朝廷。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南下,破南京,三年(1646年)正月奉诏至北京,任内国史院编修,六年(1649年)升侍讲学士,八年(1651年)改侍读学士,十年(1653年)升内弘文院大学士,加太子太保,同年十一月升吏部尚书,十二年(1655年)三月迁内弘文院大学士,十四年(1657年)加少傅太子太傅,十五年(1658年)改礼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刘正宗与刘希孟刘正衡并称为“北海刘氏三株树”。工诗好书法,顺治帝得名书画,经他鉴定后才归府收藏。十七年(1660年)得罪顺治帝,“从宽免死,籍家产之半,入旗,不许回籍”,从此一病不起,十八年(1661年)康熙帝即位,悯其衰老而赦贷,同年去世。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归葬安丘城东北的刘氏祖茔。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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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御墨楼诗选》、《逋斋诗集》、《木天草》、《雪鸿斋草》等。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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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衡、刘正监。次女为曹贞吉曹申吉母。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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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卷251《刘正宗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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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45》,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官衔
前任:
金之俊
吏部汉尚书
顺治十年十一月丙辰-顺治十二年三月乙巳
(1654年1月12日-1655年4月26日)
继任:
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