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校园系列性侵犯案
包头校园系列性侵犯案是2002-2003年发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莎木佳镇莎木佳村的针对12-16岁女学生的性侵案。23名青少年从2002年夏至2003年6月18日的一年内对16名在校女中学生进行性侵犯。23名青少年中只一人年满18岁,两人未满14岁,受害学生最大16岁,最小12岁。[1][2][3]
案情
编辑2003年6月18日,莎木佳村两名青少年二捣蛋、小东北[注 1]以“说了他两个朋友的坏话”为由,要求包头市第十一中学住校的初中女生肖瑞出宿舍和他们对质,肖瑞的舍友张茜与小东北认识,因此两名女生走出宿舍在校门附近与二捣蛋理论。肖瑞、张茜的两名舍友随后也跟出来,被二捣蛋殴打并持刀威胁,肖瑞不想牵涉两名舍友于是让她们先回宿舍,肖瑞、张茜被二捣蛋诱骗到校外的巷子里。
巷子里以张兴旺(1983年生)、二捣蛋为首的十名青少年纠缠两名女生,有人说喜欢肖瑞性格倔强一定要强奸她,十名青少年将肖瑞、张茜挟持到学校旁边的空院内。肖瑞被推进南房,试图自杀但被拉住,一名青少年柳卫以轮奸威胁肖瑞,肖瑞被柳卫按在地上强奸后仍被5人轮奸;张茜被推进正房,二捣蛋持刀询问张茜是不是处女,得到确认后要强奸她,张茜提条件要求放过肖瑞且只同意与二捣蛋发生性关系,交涉未果被二捣蛋、老猫等6人轮奸。
2003年6月19日,两名女生互相搀扶着跟柳卫来到柳卫家中,在柳卫家肖瑞被柳卫再次强奸。凌晨4点肖瑞和张茜走出柳卫家,肖瑞将张茜送回家后,在回家路上购买安眠药,回家后服安眠药自杀,被家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自杀女生家属前往数十公里外的九原区公安局报案,因为当地派出所“给他们报了也没用,包括学校的许多教师都怕这些社会痞子,有的甚至还和他们称兄道弟”。
2003年6月20日,警方抓捕七名犯罪嫌疑人,老猫、柳卫、刘勇在逃,当日下午抓获了柳卫和刘勇,次日老猫自首。警方进一步查明老猫和潘雷在2002年夏将被害人吕莉(1989年10月生)带至莎木佳镇南园村北山轮奸[注 2],23名青少年在2002年夏至2003年6月18日期间将包头市第十一中学女生带到学校旁边山沟或空房强奸、轮奸共作案19起(检察机关认定15起),涉及受害女生16人(检察机关认定15人),受害女生有4人已经辍学,其中1人自杀未果但精神失常。23名青少年中3人在逃,2人没实施强奸,2人年龄不足承担法律责任,共16人列为被告。受害者以住校生居多,其中有人多次受害。受害者中最小为1990年9月27日出生,最大是肖瑞和张茜为1986年出生,其他大部分为1989年出生,受害者均没有报案[1][2]。
审判
编辑2004年3月2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初审判决,1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3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至15年,随后部分被告上诉。2004年4月28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侦破后,东园派出所所长、莎木佳镇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副书记、包头市第十一中学校长被撤职(暂留任),九原区副区长、教育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均因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
赔偿
编辑自杀未果但精神失常女生的家属,向犯人及其监护人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25万元的医疗损失及精神损失,最终判赔一万余元,但监护人没钱无法赔偿;家属向学校提出赔偿请求,认为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要求赔偿7万元,被法院以“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3]。
讨论
编辑- 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被告张兴旺,张兴旺提到“在当时,并不知道是在犯罪”。张兴旺的辩护律师芦桂花认为“当地政府和学校有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就是青少年法治教育严重欠缺”。包头市九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引才认为“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没有落实对整个地区的普法宣传教育,导致当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是法盲”。[2]
相关条目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
编辑- ^ 1.0 1.1 包头23名差生轮奸16女优等生 警方校方严重渎职. 网易. [2004-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 ^ 2.0 2.1 2.2 姜志. 大多未成年 包头校园系列轮奸案中的她们和他们. 南方都市报. [2004-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 ^ 3.0 3.1 3.2 杨建民 王义杰. 莎木佳少年轮奸少女案调查. 东方法眼. [200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 ^ 罪犯被绳之以法社会各方难逃其责. 搜狐. [2004-1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9-04).
- ^ 孙伟. 不该炒作“未成年人强奸”. 人民网. [2004-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