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炳奎(?—17世纪),山西平阳府洪洞县[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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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炳奎是嘉靖十九年举人宋溱的曾孙,在崇祯三年(1630年)考中举人[2],十年(1637年)成进士,获授户部主事,迁官本部员外郎郎中,管理西仓。十四年(1641年)时外任东昌知府,次年用炮击毙入侵的清朝副将加勒阿金。十七年(1644年)清兵再次攻城,他和推官刘有澜投降,得起用为山东按察司济宁道副使,兼任布政司右参议督粮道,其后改任陕西苑马寺卿,再转为陕西布政司参议[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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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山东疆吏:……宋炳奎,洪洞人。崇祯十年进士。东昌知府。十五年,扼险拒守,炮毙副将加勒阿金,清兵遁。十七年,清兵再至,与推官刘有澜降。
  2. ^ 民国《洪洞县志·卷四·选举表上》:崇祯:宋炳奎 庚午科(举人),见进士
  3. ^ 民国《洪洞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上》:宋炳奎,溱曾孙,明崇祯丁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历迁本部员外郎、郎中,管西仓,出为山东东昌府知府,擢本省按察司副使济宁道,因乱回籍。大清定鼎,起补山东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右参议督粮道,改陕西苑马寺正卿,转本省布政司参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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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民国《洪洞县志》·卷四·选举表上
  • 民国《洪洞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上
官衔
前任:
赵濬
明朝东昌府知府
1641年-崇祯年间
继任:
申腾芳
清朝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