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士棨(1552年—?),字传甫,河南彰德府安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崔士棨
大明
籍贯河南彰德府安阳县
出生四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编辑

河南乡试第四十四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八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进士[1][2]。任山东知县[3]

家族

编辑

曾祖崔陞,曾任布政司右参政进阶中奉大夫;祖父崔铣,曾任南京礼部右侍郎 赠尚书 谥文敏;父崔汲,曾任鸿胪寺序班。母马氏;继母蒋氏。慈侍下[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三》:万历十九年十二月癸巳朔 山东巡抚宋应昌以知县崔士棨报灾失实,拟调;又参议荆州俊退有后言复劾州俊。科臣王德完因与应昌辨论曲直,应昌具本乞休。部覆:巡抚以参知县而遽听乞休非所以饬纪纲也。得旨:宋应昌尽心供职,荆州俊调用。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邢侗
明朝南宫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况上进
前任:
卢大顺
明朝汾州府知府
1599年-1606年
继任:
赵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