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一个府,明永乐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改建兴府置建平府。治所在懿安县(今越南北部南定省懿安县)。宣德二年(1427)以后地入安南。
领一州;直辖懿安县、安本县、平立县、大湾县、望瀛县,长安州下辖威远县、安谟县、安宁县、黎平县四县。
- 明永乐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建平府,领州一县九。
- 永乐六年(1408年)十月,废除威远县,领州一县八。
- 永乐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废除平立县、安谟县,领州一县六。
- 永乐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废除大湾县、望瀛县、黎平县,领州一县三。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军撤退,废除建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