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彭龄(1872年—1929年),字企商江苏省松江府青浦县(今上海市青浦区)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法学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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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境清寒,好学博览而文思敏捷,品学受邻里推崇。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获选为优贡生,壬寅补行庚子辛丑科乡试举人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补行辛丑壬寅科第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出身。以主事分部学习[1]。随即以公费留学日本,攻读法律。

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结业返国,获学部进士馆考列最优等,授刑部主事[2]

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辛亥革命后被推举为青浦县民政署民政长。

民国元年(1912年)因农民抗租事件引咎辞职。赴北京大理院第三庭推事庭长。秉公裁判,不畏权贵,清廉无私。因患肺病离职寄宿苏州调养。离职后为执业律师。受托案件皆依法尽责辩护。

民国十八年(1929年)夏季,赴上海调查案件,积劳成疾,9月因肺病复发而卒,年五十七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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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百十七·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
  2. ^ 《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五百七十·光绪三十三年二月
  • 《青浦县志》·三十四篇·人物
  • 民国《青浦县续志》卷十三·选举上
  • 黄源盛《民初大理院与裁判》第二章·民初大理院历任院长及推事略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