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亮工
方亮工(1536年—?),字季邻,号寅所,广东广州府南海县民籍番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亮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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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广东番禺县 |
字号 | 字季邻 |
出生 | 四月初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梁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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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广东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会试第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进士[1][2][3]。授浙江乌程县知县,擢升南京工部主事。历浙江严州府知府。二十二年三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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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丛文蔚 |
明朝乌程县知县 隆庆五年-七年 |
继任: 罗用敬 |
前任: 郑锐 |
明朝浙江严州府知府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上任 |
继任: 陈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