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亮工(1536年—1596年),字季鄰,號寅所,廣東廣州府南海縣民籍番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方亮工
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廣東番禺縣
字號字季鄰
出生嘉靖丙申四月初三日
逝世萬曆二十四年丙申
配偶娶梁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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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會試第九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3]。都察院觀政,授浙江乌程县知县,萬曆五年(1577年)擢升南京户部主事。丁憂歸,九年复除户部,十三年升员外郎、郎中,丁憂。十七年复除户部,升浙江嚴州府知府。二十二年三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二十四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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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方元剛;祖父方崧;父方宗尹,母雷氏。具庆下。從兄方肯堂,同科進士。弟方亮宸[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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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叢文蔚
明朝乌程县知县
隆慶五年-七年
繼任:
羅用敬
前任:
鄭銳
明朝浙江嚴州府知府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上任
繼任:
陳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