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𡑡
生平
编辑早年
编辑正统七年(1442年)五月赐名。[3]
正统十一年(1446年)七月,朱贵㸎去世。[4]九月,朱豪𡑡奏称父亲薨逝,禄米应当停止,但希望怜悯自己孤苦,今年仍赐禄米如前,获准。[5]十二年(1447年),朱豪𡑡仍然收了禄米,也没有上奏说明。十三年(1448年),所司发文令朱豪𡑡将去年所领的禄米如数交还官府,但这些米已经快被吃完了,朱豪𡑡才上奏说明情况并请罪。明英宗命他不用将禄米交还官府。[6]九月,朱豪𡑡以家人众多、用度艰难为由,请求赐岁禄赡养。户部以为朱豪𡑡是未袭封的郡王继承人,按例没有禄米。英宗命给朱贵㸎的一半岁禄。[7]
正统十四年(1449年)五月,册封朱豪𡑡为应山王。[8]
受封后
编辑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给朱豪𡑡岁禄一千石,米钞各半。[9]
景泰二年(1451年)七月,明代宗遣武安侯郑宏、隆平侯张福为正使,兵科给事中谷茂、刑科给事中刘琏为副使,持节册封兵马副指挥陈佑的女儿为应山王妃,赐冠服诰命。[10]
天顺元年(1457年)三月,朱豪𡑡奏弟镇国将军朱豪䵺该成婚了,但艰难无从措办,纳征礼物请求如十七叔沅陵王朱贵燏奏准事例采办,将自己去年及今年的折色岁禄共一千石暂支用荆州府仓的本色米,获准。[11]
十一月,朱豪𡑡上奏请求菜户,英宗命按例给予。[12]
天顺四年(1460年)三月,以湖广石首县沙州地给应山王府采办柴薪。[13]
弘治二年(1489年)正月,朱豪𡑡薨。明孝宗辍朝一日,按制度赐祭葬,谥端顺。[2]弘治四年(1491年),嫡长子朱恩镏袭封。[1]
评价
编辑- 《弇山堂别集》卷075:守礼执义,和比于理。
家庭
编辑妻妾
编辑- 王妃陈氏
子孙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诸王世表二
- ^ 2.0 2.1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二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七》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八》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九》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四》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三》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三》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九》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八十》
前任: 父悼恭王朱贵㸎 |
明应山国国王 1449年-1489年 |
继任者: 子和僖王朱恩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