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鸿森(1978年3月23日),绰号“朱老”、“小丑”,前台湾棒球选手,曾效力于中华职棒兄弟象,守备位置为二垒手

朱鸿森
二垒手
出生: (1978-03-23) 1978年3月23日46岁)
台湾台北市
打击: 投球:
首秀
2002年9月7日,代表兄弟象队
生涯成绩
(2009年10月25日止)
打击率0.238
全垒打3
打点95
球队
生涯成就与获奖纪录

朱鸿森在2002年季中选秀被卫冕军兄弟象于第一轮网罗。该年9月7日兄弟象对兴农牛大幅领先的赛事为朱鸿森之中职处女秀,8局下半彭政闵敲安上一垒后被换下,由他担任代跑。2002~2004年,由于兄弟象内野人才济济,朱鸿森先发机会不多,更常以代打或代跑的身份上场。不过在2004年球季结束后的中韩职棒友谊对抗赛第二战(三星狮12:7兄弟象)朱鸿森在7局下半扛出一发令三星狮球员与啦啦队都无比震惊的2分炮。

2005年,朱鸿森整个例行赛并未实现季前许下的开轰愿望,不过该季安打与上垒能力大幅成长,象队教练团更在赛季末期开始将他排在第一棒并让他尝试大胆盗垒。该年朱鸿森与统一狮阳森都跑出25次盗垒成功,但以较差的成功率错过了盗垒王奖项。

2006年,朱鸿森在4月15日兄弟象对中信鲸之战扛出中职生涯第一发全垒打,突破平手僵局的左外野2分炮。

2007~2009年,朱鸿森持续以稳定的防守、安打和上垒能力站稳兄弟象先发攻守位置,但此时表现却是大好大坏,攻守两端多次优异表现的同时,却也偶有令人不解的低级失误,成为球迷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资,其中又以2008年5月4日兄弟象对La New熊12局下半的“再见没有全垒打”,以及2009年台湾大赛第七战“助跑打击”最为经典。由于涉入2009年中华职棒假球事件遭检调单位约谈,坦承收受金钱打假球,遭兄弟象开除与联盟永不录用。而在承认打假球前,朱鸿森还在自己的部落格针对假球案发表“象魂不灭”文章[1]

朱鸿森离开球场后摆摊卖过衣服、跳山地舞打零工维生,也曾在夜市卖过美食,2011年12月由于辱骂员警,被判妨碍公务起诉,也一并撤销假球案缓起诉,隔年假球案部分被判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2]

胞弟朱鸿沅也曾于2008年参与中华职棒选秀,但落选。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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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棒生涯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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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球队 出赛 打数 安打 全垒打 打点 盗垒 四死 三振 垒打数 双杀打 打击率 上垒率 长打率 OPS
2002年 兄弟象 5 7 3 0 3 0 1 2 3 0 0.429 0.444 0.429 0.873
2003年 兄弟象 28 58 9 0 3 3 5 6 9 2 0.155 0.215 0.155 0.370
2004年 兄弟象 45 91 22 0 9 6 3 23 27 2 0.242 0.263 0.297 0.560
2005年 兄弟象 92 343 77 0 27 25 49 36 91 4 0.224 0.286 0.265 0.551
2006年 兄弟象 75 201 46 2 8 1 19 30 60 5 0.229 0.295 0.299 0.594
2007年 兄弟象 46 82 15 0 6 0 4 17 18 2 0.183 0.218 0.220 0.438
2008年 兄弟象 75 188 52 1 20 11 15 28 62 6 0.277 0.327 0.330 0.657
2009年 兄弟象 86 245 65 0 19 14 16 37 77 9 0.265 0.307 0.314 0.621
合计 8年 452 1215 289 3 95 60 94 192 347 30 0.238 0.290 0.286 0.576

特殊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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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8月18日与彭政欣郑汉礼吴声武等人于国道一号嘉义段涉入斗殴事件,双方稍后已和解[3]
  • 2008年5月4日于天母棒球场出战La new熊,于延长赛12局下半击出左外野深远安打,因以为是全垒打而未积极跑垒,被触杀于二垒,后来该场比赛两队以2:2握手言和。赛后兄弟象以“没有运动精神”为由处以五千元罚款,这也是后来“再见没有全垒打”哏的由来,2016年4月15日,社会民主党发言人苗博雅还以此事评论罗莹雪的“九局下半”说法及在肯亚案的表现[4]
  • 2008年由于该球季各队二垒手出赛数不足,导致二垒手金手套奖于该季可能从缺,最后获得中华职棒联盟强行提名,投票时才以同额竞选并勉强超过基本分数拿到该奖项
  • 2009年10月25日于台南棒球场面对统一7-ELEVEn狮队的台湾大赛第七战时,因要求暂停过久,裁判并无准许,而导致比赛进行中造成反应不及,慌忙下冲回打击区打击造成内野小飞球出局,因此对裁判判决不满而撞击裁判遭驱逐出场,此为“助跑打击”事件,事后被罚禁赛三场,罚金六万元[5]。但数日后由于承认打假球,禁赛再也无法执行,“助跑打击”意外成为职业生涯的告别作
  • 2009年10月30日缴回犯罪所得五万元[6],和冲撞主审的罚金六万相抵,朱鸿森还倒亏一万,被网友亏为“自费打假球”[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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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部落格寫下《兄弟不滅》!象隊朱鴻森堅信球團與隊友.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6). 
  2. ^ 撤假球案緩起訴 朱鴻森判囚6月.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 
  3. ^ 兄弟象圍毆競飆司機.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6). 
  4. ^ 羅瑩雪卸任前大爆走 苗博雅想起朱鴻森….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5. ^ 衝撞主審 朱鴻森禁賽罰6萬.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6. ^ 假球案》王勁力吳保賢朱鴻森認罪 繳回假球案犯罪所得.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7. ^ 【恶趣味】典藏--朱鸿森!野球与脑残交织的谐星人生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5-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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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阳森
中华职棒金手套奖二垒手
2008年
继任:
从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