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宪卿
李宪卿(1506年—1562年),字廉夫,号罗村,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宪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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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
出生 | 十一月十二日 |
逝世 | 嘉靖四十一年四月 |
配偶 | 娶顾氏 |
亲属 | (子)李世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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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应天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四十八名进士[1][2]。授南京吏部主事,历郎中,迁江西参议。转山东副使、备兵临清,进湖广参政,历河南按察使,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地方兼赞理军务。因奉天殿火灾烧毁,三十九年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督湖广川贵采木,四十年九月以采木事竣,诏回京协理院事。四十一年四月因病乞归,行至东平之安山驿卒,年五十七,是秋三殿成,追叙采木劳,赠右都御史[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苏州府志》:李宪卿字廉甫,嘉靖戊戌进士。授南京吏部主事,历郎中,迁江西参议。南昌、新建税额独浮,宪卿奉抚檄折衷均派,简易不扰。转山东副使、备兵临清,寇薄都城,声言从井陉口入掠,临清人情汹汹,宪卿设方略待之,已而寇竟不至。进湖广参政,历河南按察使,寻擢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值水灾,急请蠲贷,亲行鄂渚云梦间,抚循倍至。会奉天殿灾,采木湖广川贵,特擢宪卿副都御史,开府江陵,总其事。宪卿巡历所至,几遍三省,凡入山采买,弹筏抵京,任之诸司道,分之三省抚按,各有条理。事竣还朝,明年掌外计,以疾乞归,卒于东平之安山驿,年五十七,赠右都御史。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