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字斗明,陕西韩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举人[1],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科进士,授兵部主事,升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历汝宁知府。时流贼猖獗,灿守备甚严,卒不敢近。土寇占居四野,计图刈收二麦,以困城中。灿传檄招抚,许封以官,寇渠殷守祖五十馀人入城邀赏,先以花红赚入城隍庙,以三力士俘一贼,尽杀之,收种无恙,士民得生[2]。调平阳府,捐赀修城,不烦州县,人尤称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