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英明朝女性人物,建宁(今福建省建宁县)人。

杨玉英涉猎书史,善于吟诗。年十八岁,许嫁官时中。官时中遭受冤狱,父母改受他人之聘。杨玉英听说后,嘱其婢女说:“我的箱子里有佩囊、布鞋等物,他日送给官官人。”婢女不明白,答应了。杨玉英回到寝室,自缢而死,眼睛没有闭上。官时中得知消息,备礼前往祭祀,以手为她合眼,眼睛于是闭上。婢女拿出她的遗物,交给其父母打开,还有一首诗:“昆山一片玉,既售与卞和。和足苦被刖,玉坚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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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